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工伤保险若干规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 2021年工伤保险六十一条规定?
  3. 工伤没有工伤保险,超过一年还能解决吗?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014年4月2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以(法释〔2014〕9号)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共10条,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处理方式,并对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的行政审判程序作了规范,细化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问题。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有以下内容: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因为劳动关系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其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2021年工伤保险六十一条规定?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提供虚***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诊断证明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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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工伤没有工伤保险,超过一年还能解决吗?

感谢邀请!

建议如下:

1.抓紧自行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人社部门以已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由拒绝受理,则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确实无法认定为工伤,则抓紧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4.依据你的描述,伤情较重,工伤赔偿额度少则几十万,建议请个律师吧。工伤相关争议,涉及专业方面内容较多,自己做难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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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