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未缴工伤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未缴工伤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建筑工地工伤施工单位没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2.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3. 请问工人在发生意外伤害后,雇主没有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该由谁负责?怎么赔偿?

建筑工地工伤施工单位没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按照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拒绝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缴工伤保险,未缴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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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人在发生意外伤害后,雇主没有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该由谁负责?怎么赔偿?

  在工作时间里受伤的,有参保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没有参保缴纳工伤保险的由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非工作时间内受伤,不管雇主是否有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员工自己承担费用。如果雇主没有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员工则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社保局投诉,请求补缴员工的社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未缴工伤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未缴工伤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未缴工伤保险,未缴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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